镜泊湖管委会职能 负责对景区的行政、经济和社会事物实行统一管理。
主要职能: (一)负责景区详控规划的编制、修订和景区管理。规划的编制和修订由管委会牵头组织,经牡丹江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二)负责制定景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划审批景区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由牡丹江市政府或省政府审批。
(四)负责对整个景区的开发、建设、保护和旅游服务行业进行管理。
(五)完成省政府和牡丹江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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