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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管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4-0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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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镜管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依法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理论应用于牡丹江旅游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镜泊湖国家重点景区的引领拉动作用,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镜管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镜管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镜管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景区建设的全面领导。镜管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进党对法治景区建设的全面领导。

首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使之成为法治景区建设的根本遵循。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李东军同志带领一班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内涵的理解和领会,加深了对景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认识和把握,坚定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对镜泊湖景区法治建设做出各种安排。

  其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使之成为法治景区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在全系统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景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再次,加强景区系统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使之成为法治景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法治景区建设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年以来,我委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景区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及能力

  1.高度重视。

  成立了景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成立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局),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工作做到总体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镜管委主要负责人在年初及时听取了上一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确定继续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为风景区今年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在年度工作目标中将法制政府建设责任分工到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3.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法制培训。

今年5月26日,聘请法律专家给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辅导,制定了《镜管委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学习计划》 领导班子成员年内集中学法2次,强化全体领导干部对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加大了对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查力度,营造风景区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

4、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年来,镜管委坚持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景区建设的基础性任务,着力打造法治化专业化规范景区综合执法队伍。一是推进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在招收法学专业的公务员,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机构职责相适应。二是加强景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三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在加强本部门人才法治培训的同时,按照规定聘请外部法律顾问,确保依法行政。

  (二)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提高决策水平

  1.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3年,针对风景区实际,管委会在原有基础上,清理规范了各类下发文件;开展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实现了风景区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2.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

  根据镜管委现行的工作职能和景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于风景区的重大决策,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由镜管委主任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完善风景区重大决策事务相关程序,以规范行政决策为重点,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

  3.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镜管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了牡丹江江昊律师事务所为风景区法律顾问单位,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理顺法律顾问工作程序。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执法。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做好镜泊湖风景区保护、管理等各项工作,依法查处和制止资源破坏行为。在规划建设中,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予以制止。在风景区旅游商品市场管理中,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责任状,营造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在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坚决取缔有碍观瞻的外摆摊点,从严治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欺客宰客等现象。

  2.规范案件处理。

  鉴于目前镜管委的“三定”方案没有落实到位,在处理一般行政执法案件上未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为占道经营、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载物质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罚案件。为维护镜泊湖的绿水青山的美丽环境,在打击运输、撒漏、倾倒建筑垃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风景区执法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和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加强风景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并不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或业务技能考试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行为管理制度及标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制度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本实现了“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根据辖区管理范围和执法力量的实际情况,结合 “定岗、定人、定责、定区域”的“四定”管理要求,将管辖范围划分为瀑布、山庄、抱月湾和北门外4个责任区域,明确各区域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真正做到层层监督,落实责任,力争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风景区城市管理目标。

  (四)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健全

  1.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风景区认真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报告,2023年对《镜泊湖风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镜泊湖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方案进行了修订,今年八月份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镜泊湖景区水上交通安全演练。

  (五)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

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风景区政务网站开辟“依法行政”专栏,及时发布风景区法制工作动态及各种文件精神。

(六)2023年度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落实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点工作任务及其要点任务分工情况

镜管委按时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所确定的要点事项分工任务,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积极报送法治信息、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日常联络工作信息畅通。

镜管委在7月末,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在镜泊湖山庄广场举办“大美龙江 无法不美”大型旅游普法宣传活动,向游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做好送法到景区工作。

2.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建设督察整改任务情况

镜管委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在镜管委主要负责人的年终述职报告中,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汇报。同时,镜管委在对所属部门的年度考评中设置了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建设相关内容。

3.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社会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管委认真落实《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开展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中镜管委适时开展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制定了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并以正式文件制定下发;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部门法、行业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积极开展会前学法、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在景区新落成的北门综合体内与宁安法院合作设置镜泊湖旅游巡回法庭,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司法调节和快速处理各类破坏旅游秩序及盗采盗挖盗伐等违规违法案件,使景区普法和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有了新亮点。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镜管委普法责任清单。

4.落实完成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情况

1)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镜管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镜泊湖官网上公开。

2)组建专班,不断推进《镜泊湖船舶管理办法》立法,已经同市人大进行了多次协调,将出台。

3)镜管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了牡丹江江昊律师事务所为风景区法律顾问单位,并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理顺法律顾问工作程序。

4)镜管委不断加强符合景区的司法援助模式,景区客服中心与宁安法院协作,利用北门综合体场所和景区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在景区建立镜泊湖旅游巡回法庭,服务游客和周边村屯居民。

5.落实行政复议工作

及时报送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信息。本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6.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评查,及时依法受理、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并按要求反馈案件处理结果;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并落实免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任务,规范告知承诺制事项工作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二、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对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氛围不足、方法不新颖,没有给人耳目一新,焕然觉醒的印象。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完善。

(三)法治宣传质效有待提高,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强。

(四)执法方式相对滞后,执法人员仍采用简单执法方式,缺乏运用现代化、电子化管理手段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方式和方法,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产生问题的根源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仍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

  (二)管委会法制机构有待完善

目前,景区法律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缺乏,法制工作事务繁重,专业性有待加强。

(三)执法人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还需提高。

四、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治观念。提高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好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积极主动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觉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者,推动者。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定期举办业务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

  (三)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仍不够全,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准则、规章制度。

  (四)管委会法制机构有待完善,景区法律相关专业工作人员缺乏,法制工作事务繁重,专业性有待加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

  (五)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及市法制办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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